荷蘭式水族造景速成班(上):歷史發展與評分系統

作者:Marco Aukes
編譯:Erich Sia

我想藉由本文來談談荷蘭是水族缸的歷史,
不過要先警告在前,
這只是我個人的觀點,
未必是百分之百正確的故事。
我會從一些歷史由來和造景理論來談起。

歷史背景與錦標賽

荷蘭人一直主導著水族景觀的場面,
直到某個在日本的藝術家認為,
該是徹底顛覆整個水族休閒活動的時候了,
於是他介紹了他在那時令人覺得很怪異的想法,
即水族造景的靈感應該來自大自然。
好吧,
至少這涉及到了水草缸。


曾經是荷蘭式水草造景堡壘的荷蘭水族暨兩棲爬蟲協會(NBAT)
創立於 1930 年,
這個協會開始為了水族休閒活動撰寫文章,
這就是荷蘭式水族缸基礎的由來。
在全盛時期,
這個協會擁有超過 24,000 會員,
但現今一切都已經瓦解了,
只剩下不到 4,000 名會員。

荷蘭水族暨兩棲爬蟲協會(NBAT)大約是從 1956 年開始,
在他們自己的雜誌上發表荷蘭水族造景師們的想法,
並進而形成了他們自己的風格。
在 1956 年的時候 NBAT 採取了行動,
訂定出一個水草缸應有的外觀,
以及有哪些規則應該要遵守。
直到今日為止,
雖然因應現代化而有所調整,
這些規則依舊每年採取"到府審視(Huiskeuring)"的比賽方式,
這也是荷蘭全國水族錦標賽的基礎。


第一屆到府審視比賽是在 1964 年舉辦的,
而且每年都會選出當年度的總冠軍,
這些冠軍在他們的年代裡,
都真正展現出最好的荷蘭式造景。
想成為總冠軍一點也不容易。
首先,
參賽者必須贏得自己所在的地方性(local)水族協會之比賽。
通過這道障礙以後,
就是區域性(district)的錦標賽。
荷蘭全國劃分成 15 個區域,
唯有這些區域性比賽的勝利者,
才有資格進入全國性(national)的錦標賽。

各級比賽的時程大致如下:
地方性是在十月份進行評判並於十一、十二月份發表結果;
區域性是在一、二月份進行評判並於三、四月份發表結果;
全國性是在六、七月份進行評判並於十月份發表結果。
由於每一回合的比賽都是在不同的月份,
參賽者必須整年都把他們的缸子維持在最理想的狀態。
這樣的賽程,
摒除了因一時幸運晉級的參賽者,
而參賽者也被迫要繼續維持著作品的高品質。


不像全世界都在舉辦的網路比賽,
到府審視是確確實實地在當場進行的。
到場的有一位地方性和區域性等級的合格評審,
以及可能來自不同地方的兩位全國等級的評審,
會進入參賽者的家裏面去評定一切項目:
水族缸在屋內的擺設位置、活體的品質和健康狀態、活體組合的選擇、與缸內水草和觀賞魚相關的水質、水草的健康狀態、電氣設備的整體安全性,
而評分項目裡根本就沒有佈景是否符合荷蘭式的規範這一條。

進入全國錦標賽的傳統荷蘭式水族缸的整體水準逐漸在下降,
由於老一輩人士的日漸凋零,
加上越來越多的年輕一代喜歡自然風格。
所以荷蘭式造景的整體精神是走下坡的。
另一方面整個荷蘭水族暨兩棲爬蟲協會(NBAT)組織也在對抗現代潮流,
正如先前提及的,
加入協會的愛好者大幅的減少,
協會方面找不到如何讓年輕人產色生興趣的方法。
光是如生態缸(Vivarium)展覽活動是由非由荷蘭水族暨兩棲爬蟲協會(NBAT)的人士所主辦這一點,
其實就已經說明了一切。(譯註:作者本人就是荷蘭生態缸展覽的主辦人)


比賽分組與評分

荷蘭水族暨兩棲爬蟲協會(NBAT)的比賽並不只是養魚技術的比賽,
至少從水草缸這一組來看就不是。
養魚技術只是評分的項目之一,
水草和組合也都是評分的項目。

荷蘭水族暨兩棲爬蟲協會(NBAT)的比賽有五大分組:

A1:所有典型荷蘭式造景技巧都加入的混養水草缸。

A2/A3:淡水生境缸(Biotope)。
A2 是包含水草的生境缸(例如亞馬遜流域、亞洲等等);
A3 是水草很少或無水草的生境缸(例如馬拉威湖和坦干伊喀湖)。

B1/B2:海水缸。
B1 是海水混養缸;
B2 是特殊海水缸(例如海馬)。

C1/C2:沼澤缸(Paludarium)和陸族缸(Terrarium)(譯註:包含兩棲、爬蟲、昆蟲、蜘蛛和蠍子)
C1 是沼澤缸或箭毒蛙缸;
C2 是特殊缸(例如鬆獅蜥生境缸)。

D1/D2:池塘。
D1 是混養式池塘;

D2 是特殊池塘(例如錦鯉)。

這五大比賽分組都各有其總冠軍,
不過根據個別分組的不同,
每條評分項目的給分標準會有所變動。
例如,
在 C2 缸中,
動物種類的搭配之加權比重占了 6 倍,
而在 C1 缸中這一項只有 3 倍。
所以如果一個評審在動物種類的搭配這一項給了參賽者 7 分,
在 C1 組的參賽者就可得到 21 分,
而 C2 組的參賽者卻已得到了 42 分。


我們回到荷蘭式造景缸,
也就是 A1 組的比賽。
其評分表看起來如下:(譯註:請參閱荷蘭式淡水混養缸比賽的評分標準(上):生物部分荷蘭式淡水混養缸比賽的評分標準(下):美學與總體部分兩篇文章)
  1. 動物的組成(加權比重為 4 倍)
  2. 動物的健康(加權比重為 4 倍)
  3. 動物的發展(加權比重為 4 倍)
  4. 動物的數量(加權比重為 2 倍)
  5. 植物種類的選擇(加權比重為 2 倍)
  6. 植物的健康(加權比重為 3 倍)
  7. 植物的發展(加權比重為 4 倍)
  8. 環境與水質(加權比重為 2 倍)
  9. 整體印象(加權比重為 3 倍)
  10. 動物種類的搭配(加權比重為 3 倍)
  11. 飾物的搭配(包括底砂、黑色背景牆等等)(加權比重為 5 倍)
  12. 組合(加權比重為 4 倍)
  13. 技術和工具(加權比重為 4 倍)
  14. 材質的選擇與安全性(加權比重為 4 倍)
  15. 維護保養(加權比重為 2 倍)

評審會在每個項目打 1 至 10 分。
每個比賽分組的總加權比重為 50 倍,
只不過每個項目的加權比重不同。
一般的得分是介於 6 至 8 分,
獲得 8 分意味著一切都已經真的很好了。
唯有在例外的案例才會給到 9 分。
所以一個全國總冠軍的得分如果超過了 400 分或以上,
就這真的是非常優異的成績。


和水草有關的項目都屬於造景的一部分,
所以整體而言,
養魚的部分占了 38%,
造景的部分占了 42%,
另有 20% 是屬於整體的部分。
就我個人的觀點來看,
水族缸設置的時間越久,
這樣的比例分配就越重要,
這也是設計 A1 比賽的目的。
這也是我認為在自然風格(Nature Style)遇到的唯一"問題":
動物活體的需求無法始終受到應有重視。
這又和自然風格被認為該做的事有所衝突;
模擬自然......。(譯註:請參閱登門拜訪荷蘭式水草造景比賽的冠軍得主(3):相談甚歡一文)

所以,
沒錯,
這個比賽是要促進以良好的方式來飼養動物(不僅是魚類)。
可是,
還是要看我們參加的哪個分組的比賽,
而評分表上的這個特別部分又是佔了多少的加權比重。
除此之外,
評分系統就已經很清楚的顯示,
為何這一種比賽非得在參賽者的家裡進行不可。
因為在 15 項評分項目之中,
只有一兩項能夠透過照片來評分。


就觀賞魚的問題我想再強調一下。
首先,
觀賞魚對荷蘭式水族造景而言,
只是缸子裡的附屬元素,
而非主要的目標。
所以被選中的觀賞魚,
不應成為缸子裡的主角,
因而轉移了觀賞者對造景的注意。
除此以外的規則就沒那麼困難了。

放養動物活體的基本概念是,
一群適合缸子大小且引人注目品種。
根據規則,
一群魚的數量至少要有 12 尾。
如果呈現在評審面前的一群魚的數量不夠多,
肯定是會被扣分的。
最理想的是,
缸子的不同迴游層都各至少有一群魚,
所以就有一群底棲魚群、一群無拘無束的魚群和表層魚種。
只要整個缸子看起來不會太過擁擠(不論是數量上和視覺上)
附加的小蝦、食藻魚如小精靈和短雕都是允許的。
舉個例子,
放養一群 25 尾的紅鼻剪刀、15 尾老鼠魚、15 尾剛孵化的仔魚、12 尾小精靈和一對黃金短雕,
這是個很不錯的組合。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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